枣庄严格考核问责督促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日期:2024-11-23 03:23
安排使用资金的、对中央和省市组织的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处置失当等情况,将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纪委监察部门报请市政府约谈相应考核对象相关负责人。在年度工作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的,不予奖励,并责成分管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连续两年考核一般及一般以下的考核对象,责成其主要行政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3 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