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阳光丽舍二期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公告
日期:2011-08-02 15:45
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枣庄市盛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阳光丽舍二期项目做出准予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决定,《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枣开许字第[2011]25号。该项目位于薛城区常庄镇镇西路东侧、镇政府北,建筑面积56549.24平方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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