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支招全宝典 3大法宝教准业主从容应对
日期:2012-05-30 10:42
一、开发商交房的法定要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三)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根据建委2006年有关《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规定,开发商交房时应当提供分行验收表。
2.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规定: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
1/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3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