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新政策,购政策房无须贷款结清满5年
发布时间:20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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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继北京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后,国管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新方针,除了首套最高告贷额度120万元、首
继北京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后,国管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新方针,除了首套最高告贷额度120万元、首付两成,以及二套房告贷最高额度80万元、首付三成以外,假如运用国管公积金告贷采购方针房,无须再受告贷结清满5年的约束。
与北京市管公积金方针比较,国管公积金新政也明确要求,关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体系中显现无房的告贷请求人,履行首套自住住宅告贷方针,最低首付款份额为20%,告贷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一起,关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体系中显现有1套住宅,并已结清相应住宅公积金告贷(含方针性贴息告贷)的,采购第二套一般自住住宅的购房者,履行第二套住宅告贷方针,最低首付款为30%,告贷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国管公积金也规则,关于采购第二套一般自住住宅的告贷发放对象,不再对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做出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国管公积金的新政提出,采购方针性住宅的告贷请求人,告贷结清后,不再受“员工初次住宅公积金自己告贷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则再次请求住宅公积金自己告贷”的约束。此前,国管公积金规则,自去年1月1日起,员工初次住宅公积金自己告贷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则再次请求住宅公积金自己告贷。
据了解,该告诉自6月1日起施行。之前已受理但未签定告贷合同的告贷,告贷请求人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重新请求告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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