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土部供地方案出炉 将优化供地构造

        发布时间:2015-05-19 

字号: T|T
核心提示:  5月17日,疆土部网站挂出《对于下达〈2015年全国土地运用方案〉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  《告

    5月17日,疆土部网站挂出《对于下达〈2015年全国土地运用方案〉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

  
  《告诉》称,2015年,全国下达各地新增建造用当地案组织量与上一年大致相等,且需严厉操控特大城市用地,合理组织大中小城市和小乡镇用当地案目标;对农村建造用当地案目标实施单列,单列目标不得低于国家下达方案总量的3%~5%。

  21世纪经济报导记者检查历年全国土地运用方案发现,统筹新增和存量建造用地为2015年全国土地运用方案的一大亮点。

  优化供地构造

  一直以来,土地运用年度方案是疆土部土地调控、推动土地节省集约的首要手段。

  疆土部2013年的监察显现,到2012年末,有些省(区、市)城乡建造用地规划突破土地运用总体规划2020年操控目标,恰当一部分省(区、市)存在违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批地疑问,有些省(区、市)存在超出土地运用年度方案批阅新增建造用地疑问。

  疆土部揭露材料显现,2008年以来,全国建造用地供给坚持高速添加态势,并在2013年到达73万公顷,但在总量操控下,2014年,全年共供给建造用地61万公顷,为近三年同期最低水平,同比降低16.5%。

  土地增量紧缩之时,疆土部亦借年度土地运用方案调整并完善供地构造。

  疆土部土地整治基地处长刘新卫撰文称,2001~2010年,大规划农村人员搬运进城,农村建造用地不光没有削减,反而添加了3000万亩。

  《告诉》需求,对农村建造用当地案目标实施单列,单列目标不得低于国家下达方案总量的3%~5%。

  与此同时,城市内部用地构造也不尽合理,乡镇工业用地份额偏高,2010年全国乡镇存量用地中工业用地份额高达26%,珠三角、长三角等一些制造业发达区域工业用地份额超越40%,个别区域乃至超越50%。

  2015年,各地新增建造用当地案组织量与上一年大致相等,且需求严厉操控特大城市用地。

  疆土资本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介绍,严控新增建造用当地案目标,并非是对所有类型用地规划“一刀砍”,而是削减工业用地,恰当添加居住等日子用地,保证基础设施建造、社会民生、扶贫开发等必要用地。

  2015年全国土地运用方案即清晰“优先组织社会民生建造用地,要点保证基础设施建造用地,落实扶贫开发建造用地,且持续依照3%-5%的份额组织农村建造用地”等。

  实践上,2014年的用地构造现已初现改变。

  疆土部材料显现,2014年全国国有建造用地同意面积为61万公顷,同比降低16.5%,且供地构造出现改变。详细来看,工矿仓储用地同比下滑29.9%,房地产同比降低25.5%,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被要点保证,同比降低1.9%。

  存量土地归入方案管理

  跟着工业化、乡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动,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土地运用年度方案目标亟须调整。

  2006年修订出台的《土地运用年度方案管理办法》规定,全国土地运用年度方案目标包含新增建造用当地案、土地开发收拾方案以及更低保有量方案目标。

  江苏省疆土厅的一位人士介绍,当前的土地运用年度方案目标分配偏重于GDP总量和固定资产出资要素,对资本环境承载力、节省集约用地水对等要素考量不行;用当地案目标一方面存在总量缺乏、求过于供的疑问,另一方面低效运用、宽打宽用、批而未用等表象在一些当地不一样程度的存在;新增建造用当地案与存量用地盘活短少统筹等。

  上述人士进一步表明,新式乡镇化对土地运用提出了更为严厉的需求,首要包含四个方面,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构造、提高功率。

  2014年出台的《节省集约用地的目标定见》对盘活存量建造用地提到了详细标准:拟定推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有用运用的方针,将实践供地率作为组织新增建造用当地案和乡镇批次用地规划的首要依据,对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要点项目和民生保证项目外,暂停组织新增用地目标,推动建造用地以盘活存量为主。

  21世纪经济报导记者检查历年全国土地运用方案发现,“2015年全国土地运用方案”初次提出要统筹存量与新增建造用地。

  所谓的统筹存量与新增建造用地,董祚继介绍,疆土部拟探讨将工矿废弃地复垦运用和乡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存量用地调整目标归入国家方案,探究实施乡镇建造用地添加规划与吸纳农业搬运人员落户数量挂钩方针,标准推动城乡建造用地增减挂钩,推动乡镇建造用地特别是优化开发的“三大城市群”以盘活存量为主。

 

复制地址打印关闭
分享到:

已经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版权声明:一切标明来源“百房网”或注有“百房网”LOGO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开发商公布为准,买房需谨慎,投资有风险。非本网原创作品(转载内容)如遇内容纠纷请参照本网版权声明,与本网无关。